檢察官也在放水打假球?
文︱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責任編輯︱何旻燁
不可否認,檢察官是司法的一環。因此,獨立、客觀、公正辦案,應是社會對於檢察官這個行業應有的基本要求與期許。
去年年初,江國慶冤案之火開始蔓延,總統到江家向江母道歉;軍事法院再審判決江國慶無罪;國防部還賠給江家逾億元的賠償金。這些都是必要且該做的事,畢竟人死不能復生,但總該盡力而為。
除了這些,還有一些事沒有完成,那就是追究責任。責任又分為兩部份:軍事法院的判決或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都已確認陳肇敏等人有刑求的行為,他們應有什麼樣的法律刑責,理應由檢察官來追究;再者,國防部用納稅人的錢支付的賠償金也應該向他們追回。
到目前為止,追討冤賠金的民事求償官司已在進行,11月21日將進行第二次開庭,民間自當強力進行監督,以確保國防部不是故意放水打假球。
至於刑事責任部份,經檢察官偵查,已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其理由為追訴權時效已過、刑求是為了破案立功,沒有故意、刑求與江國慶冤死沒有因果關係等等。
相信即便是對法律沒有瞭解的朋友都會非常狐疑,檢察官偵查得出的結論真的獨立、客觀、公正嗎?如果不是,到底司法改革談了這麼久,為什麼到現在為止還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CP 講座《司法改革與人權》系列-司法改革的反挫-從江國慶冤死案談起
【時間】:11/13(二)19:30~21:00
【主講】:林峰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地點】:CAFE PHILO 慕哲咖啡館地下沙龍
【地址】:台北市紹興北街 3 號 B1
【主辦】:青平台
【詳洽】:(02)87724100